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经过贵州省中职学校报考指南发布,老师从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网收集到学校招生计划、收费标准、招生简章、录取分数线等信息,供同学们参考,希望对同学们有帮助。

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2023最新版

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2023最新版

荔波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简介:

原名“荔波县职业学校”的学校成立于1984年9月。 1985年9月,更名为“荔波县职业学校”。 1988年更名为“荔波县民族职业学校”。 “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”于2001年增设。 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“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”。 2005年9月更名为“荔波县职业学校”。同年11月,教育部升格为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”。 “荔波张江驾校”成立于2008年6月。同年7月,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,“黔南旅游学校”在全州各地招生。 2009年1月,被教育部认定为“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”。学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,开展各种短期社会培训,实行“一班四校一体化”(荔波职业学校、荔波职业技术教育中心、荔波张江驾驶培训)学校、南方旅游学校)的管理模式。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亩,建筑面积1.2万平方米。现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942人,短期学生1760人。学期社会培训,学生就业率92%,现有教职工97人,专职教师82人,本科学历60人,高级职称13人,“双师型”教师比例62%。

在办学过程中,学校始终坚持“德第一、技能第一、艰苦奋斗、乐观向上”的校训,以“家长满意、学生满意、社会满意、企业满意”为主要办学目标、1+2、1.5+1.5等办学模式,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、名校联合办学。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关心下,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,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 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“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”; 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“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”,同年9月被教育部授予“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”; 2008年10月,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部授予“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”; 黔南州教育局于2008年12月评为“绿化先进学校”,并于2008年获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“先进单位”称号; 黔南州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被评为“劳务输出先进单位”,同年12月,被县委评为“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”委、县政府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
学校发展目标:“十二五”期间,力争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,不断推进地方职业技术教育。

荔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求:

1.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初中生、前毕业生、未升入高等教育的高中毕业生、退伍军人、农村青年、农民工、下岗职工等。

2. 兼职招生:22岁以上的社会生。

荔波县中职学校秋季学费:

1、学费全免(享受国家每年2000元学费),严格按照黔南物价局制定的政策执行。

2、教材费150元/人,住宿费150元/人。

3、被子自带,也可在学校超市购买。每套260元/套(新产品包括填充物、被套、枕芯、床单、被套、枕套)。 (注:床宽1米,长2米),军训服50元/套(可自行购买或在学校超市购买)。

荔波县职业学校资助政策:

1、在学校学习期间,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(享受2年)。

2、贫困户子女在学习期间备案注册的,每年还可享受国家补贴1900元(享受期2年)。 3: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学校奖学金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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